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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主女主是秦小武,徐灵仙,陈娟的小说是什么小说介绍
男主女主是秦小武,徐灵仙,陈娟的小说是什么_六零年代的刷脸日常

男主女主是秦小武,徐灵仙,陈娟的小说是什么

唐安麒

小说主角: 秦小武 徐灵仙 陈娟 涂文海 赵小翠 小武 陈碧云 刘春妮 秦雨 刘素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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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3/5/20 8:39:35

最新章节:男主女主是秦小武,徐灵仙,陈娟的小说是什么最新章节 第23章 第23章上头有人 2023-05-20

小说简介:秦小武来到他所认为的饥荒的年代,一点也不惊慌,因为他带着他的小仓库来的。没事悄悄的吃个啥添肚子那是小菜一碟。在这个有妈妈有继父有弟弟的家里日子还能勉强的过。要是再认个妹妹,再认个弟弟呢!?涂雪烟已经懵了。从大城市到东北的小镇,再到这个没有多少人的小村子。突然一天她拉住秦小武,问他这里到底是…

内容摘要:秦小武美美的睡了一觉,突然被自己调好的闹钟给吵醒了。迷迷糊糊的打了个哈欠,两只略显消瘦的小手使劲的揉揉眼睛。冬日里的阳光映着地上的白雪晃的人眼睛睁不开,秦小武出了自己的秘密空间就看到山洞口的地面被白雪映的发亮,小手一晃从空间里拿出手表再次看看时间,才刚刚上午十点半。他慢悠悠的走回了山洞他用力拽了拽外面穿的有破旧的棉袄,一打眼就看着几个颜sè不同的补丁贴在身上,这样破旧的衣服,村子里一般人家都不会惦记。又用力跺跺脚,手工纳的厚厚鞋底踩着也很舒服。身上破棉袄的里面穿着从空间仓库里拿的羽绒保暖棉衣和棉裤,他是一点也不冷的。掏出来他娘赶着下雪前就给他制的兔皮帽子,也是暖和的很。那是他爹前段时间猎来的兔子做的。秦小武收拾妥当才小心翼翼的伸着脑袋往四周看了看,又侧着耳朵仔细听了听山上的声音,感觉四周没又人,从空间仓库里又拽出一条二斤多的大鲤鱼上面还冻了一层薄冰,直接甩在筐里。再拽出来一条新鲜漂亮的五花ròu在雪地里粘点雪就放进了箩筐里,上面盖上自己早上在林子里采的干草和柴,看起来这就是一背框的柴火他才一拍巴掌,一下背在背上,垫了惦重量也不算很重。最近他馋ròu馋的厉害,好不容易出来上山一趟,得带些回去做红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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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主女主是秦小武,徐灵仙,陈娟的小说是什么书评精选
匿名书友
针对评论里一些发言,不让读者爽=有追求=品味高,我觉得这种受虐向的思维我是不能理解的。一本书好不好只看主角做的事情合不合乎设定的逻辑,还有作者有没有足够的文笔来描写。如果作者以不让读者爽为前提,描写了各种违反逻辑,强奸读者智商的行为,我觉得这等同于在喂读者吃屎。

这本书其实就是一本小白书,作者给主角开了无数挂,然后让主角装逼,但是作者却没有能力驾驭金手指和剧情间的关系,导致那么多强大的金手指出现后又不得不封存的情况,不然剧情就要崩掉了,但是在读者看来,这就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。

还有,说作者有追求的,请让作者不要写同人,写同人都是没追求的。

评分降为毒草。
匿名书友
这书证明了起点并不一定是爽文的天下,这类矫情文还是有市场的。可是我就是喜欢爽文呐。
匿名书友
10章败退吧,第十章描写哥谭首富蝙蝠侠想收购一个小酒吧,自己只带了两个花瓶过来谈价钱收购,就好比马云想买一个不知名的小饭店自己开车过来砍价一般;而且依这个这蝙蝠侠的表现,改名叫斯达克毫无问题,只是一个套上蝙蝠侠的名字的傀儡罢了
匿名书友
很中二的名字,事实上还不错,漫威和DC的混合世界,如果是粉丝的话千万别深究!!!
匿名书友
看了这么多美漫同人,其实传统的龙傲天模式才是正确的同人模式(当然了,隐晦些较好),所有融入美漫原著的同人都不是好同人。为什么?因为美漫本来就是一个bug世界,不管力量等级还是其中奉行的道理哲学。蝙蝠侠不杀人的理念是比较酷,我也这么觉得。但是我是摈弃了常识只以看漫画的角度来欣赏的。同人则不同,是代入主角的视角去看的。你真能忍受你代入的故事中,有蝙蝠侠这样将小丑抓抓放放,就是不杀还不准别人杀,期间造就了无数血案的所谓“英雄”吗?其实哥谭如果现实化,哥谭那么烂的原因绝对不会是因为蝙蝠侠,不管有关或是无关。蝙蝠侠的所作所为其实也对这座城市没有屁大影响力。
匿名书友
这书,初看我是有一丝丝惊喜的,后来就变成了恶心,作者文笔是有的,但他完全不会讲故事,可以看得出作者想描绘出一个狠厉而有情有义的枭雄人物,结果不狠不酷不装逼,有时候描写的更像是一个青涩的懦弱学生,随便出来几个人就能怼到他犯怂,看似浪荡不羁,但却是街头小混混一个级别水准,让人无味
被一个反派囚禁了三年融合了几百种超强变种人基因,各种烘托气氛,让读者以为他出来会很屌,结果出来后只是自愈超强力量超强,猪脚心里暗暗得意,觉得自己超牛逼可以和剑齿虎放对不落下风???
猪脚刚逃出来很冷酷的给反派打电话说“玩个游戏,你逃我杀”,结果就随随便便让反派逃了?还被反派随随便便丢下的一个手下搞的狼狈不堪?
匿名书友
开头不错,感觉主角挺狠啊~越看越发现这家伙脑子有病啊!经常和剧情人物瞎哔哔,彪理想,诉衷肠。结果三天两头让人干,头秃腚烂的~一回头又嗷嗷装逼。各种烘托心狠手辣,沙发果断,一开工~low逼!装逼全靠小混混,碰上狠点的,屎都被打出来了~全凭一句“作者,我是主角!不能屎啊!救我!”才能在险恶的美漫中活着~全书都洋溢着“变强是不可能变强的,这辈子不可能变强的。装逼又不会装,就是靠嘴炮这种东西,才能维持的了生活这样子”
匿名书友
高开低走的类型,看到如此中二的书名,我还有所期待,结果就是被作者扇了一个响亮的耳光,主角空有强大的异能,却不懂灵活运用,作者还诸多限制,平时天大地大老子最大,结果就是每次开战都要被对方按在地上反复摩擦好几章,然后才能反杀,这套路不就是上世纪的奥特曼么?每一集都要挨揍到亮红灯才能杀敌,偏偏还有一大堆人在那叫好,说这样才不小白,什么狗屁理论?我就纳闷了,乔峰从出场到结尾,纵横全书而无一败绩,是不是天龙八部就是小白武侠文了?
匿名书友
猪脚异界土著,不知道剧情,一路升级一路被虐,每次对手实力都秒他几条街,升不升级都是战五渣的感觉,经常性上一秒用语言装哔下一秒靠实力认怂。多次被炸到濒死,扑的最惨一次是濒死时被史崔克抓去做了3年人体实验。作者刻画了一个智商不高的矫情二笔,书名应该叫美漫世界智障轨迹
匿名书友
开头主角就跟傻逼一样,来到一个陌生世界说个话玄玄乎乎的装什么逼啊,还以为多厉害呢,没钱跟三个黑帮赌博你去试试,还赌命?也就遇到作者的降智术,不然人家直接掏枪搞死你了。酒吧老板也是,主角又不认识人家,怎么肯定他会帮忙?要是酒吧老板开枪打断主角双腿再报警拖延时间主角就爽了
匿名书友
嗯,看到后面一点了,终于找到不爽的原因了,主角虽然会讲一堆的大道理,对着反派一副我很吊的样子,然而碰到原作里的正面人物的时候,经常性的认怂。。。当然作者把认怂的背景设置得很合理,但是既然混网文,为什么必须在爽和合理上二选一?兼而有不行吗
匿名书友
这年头敢写主角打输让读者不爽的作者已经比大熊猫还难找了,然而看爽文的读者却多如过江之鲫,爽=无敌=小白=老子不看剧情不看人设就特么看你怎么装b?本来找到优书网的时候还挺高兴,以为找到了个相对而言品味高点的读者群体,结果看看这书下面的评论,传统的龙傲天模式才是正确的同人模式,战战战就好,剧情没什么爽点,终于找到不爽的原因了。
三句话离不开爽,爽你mmp爽。。。。
匿名书友
个人觉得美漫电影就没什么深度,战战战就好了,爆米花电影要什么反思?宣扬灯塔国价值观?
匿名书友
为什么感觉主角越来越弱智了啊,而且变得越来越多话了,尼玛随便什么事情都要嘟嘟囔囔一大堆,然后被敌人以各种方式逃走。如果这种写法算有想法,确实创造出了一个弱智龙傲天主角,以非常弱小的实力,经常性的装逼,表演出一出出被人打脸的戏码。主角龙傲天一样拥有了数种堪称强悍的金手指,比如说,吞噬各种变异人基因以获得这种变异能力,金刚狼一样强大的自愈能力,恶灵骑士的审判之眼和地狱火,契约了一个强大的地狱恶魔,连古一都惧怕的黑暗力量,格雷琴的凤凰力量,如此多强大的能力,一般人只要一样就能发挥的很强了,结果在主角手上,想被削弱就削弱,然后就被打得像条狗一样。
匿名书友
干草带毒,剧情描写的莫名其妙,主角开头杀3个小混混,虽然以旁白的角度描述了3个小混混是来酒吧捣乱的酒吧老板多么多么惨等等,但以主角的视角来看就是三个在酒吧摇骰子赌博的人而已,主角一上来就更别人说我要和你赌命,看上去主角更像找茬的。莫名其妙的装逼,莫名其妙的杀人?主角前因后果什么都不知道就杀人,在和酒吧老板自来熟,再然后就是老套的剧情在酒吧打工。
匿名书友
为什么被蝙蝠侠追着怼还老给蝙蝠侠擦屁股啊 前一章要杀小丑被戈登+瑞秋+哈维+蝙蝠侠连手一顿怼,然后装逼放狠话 说再也不管他们,要他们为自己的决定付出代价。后一章又乐颠颠的四处救人。蝙蝠侠被小丑搞的要死,主角一听又他吗急眼了,怎么着原来主角是蝙蝠侠的亲爹转世吗 ?? 以及你们写美漫同人的能不能不要对 梅容忍度这么高啊 真的是恶心死我了,不管梅做什么都能舔着脸上去套关系
匿名书友
主角就是个平行世界的土著吧,对剧情一无所知。作者写得也比较矫情,杀了小丑后,又让小丑复活,而且主角居然也放任复活后的小丑在歌谭和蝙蝠侠纠缠,问题是歌谭已经是主角的地盘了,你这么放任不管好吗?主角的升级速度也很慢,对上的敌人除了开始的黑帮外,基本都比主角强很多,偏偏主角又喜欢矫情的装逼,让人看得非常之纠结。
匿名书友
智商感人,对于不懂得东西要扬长避短,干脆不要写,还吃胆固醇练出的肌肉样子货,简直笑尿,你是练三高的吧
匿名书友
写《艾泽拉斯圣光轨迹》那位作者的新书,追读了一个多星期发现给我的观感还不错,于是加了。提前说下,漫威故事我好歹网文同人看多了还有点了解,DC也就是认识主要角色的程度,所以二设严不严重我就不清楚了。

DC+漫威综美漫世界。主角设定为一个身份神秘的前杀手或是特工,初始即拥有较高武力,同时看样子要觉醒异能吧,目前异能之一是快速恢复能力。同时没看过美漫,对剧情完全不了解。

故事从哥谭市开始,上来就干掉了三个混混,因此被同时也是约翰布雷克养父的酒吧老板留下,并因此得罪了当地某个黑帮。

————后续看回复
匿名书友
上架百更,就冲作者这么拼,粮草支持一下,另外质量也还行,文笔流畅,剧情上靠原著也还好,至少目前可以看看。